徐丕高、施建琼、尹燕飞、杨华梅委员:
您好!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学校(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升问题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人民满意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从教师队伍的数量、培养、岗位管理、职称评聘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全方位抓好我县教师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城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对岗位设置和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方面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根据《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5号)《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6号)文件精神,双柏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已按现行政策顶格执行,即双柏县第一中学、双柏县教师进修学校高级职称占48%,中级职称占45%;双柏县职业高级中学高级职称占30%,中级职称占20%;双柏县妥甸中学高级职称占25%,中级职称占50%;双柏县妥甸小学高级职称占20%,中级职称占60%;双柏县机关幼儿园高级职称占14%,中级职称占60%;双柏县西城幼儿园高级职称占13%,中级职称占60%。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6号)、《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云教人〔2017〕29号)等文件规定,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的功能任务、规格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将其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分别为一级普通高级中学、城镇普通初级中学、城镇完全小学;B类分别为二级普通高级中学、乡镇普通初级中学、乡镇完全小学;C类分别为三级普通高级中学、村级完全小学(含教学点)。根据幼儿园的功能任务、规格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将其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一级示范幼儿园;B类为二级示范幼儿园;C类为三级示范幼儿园。高级中学A类高级职称占48%,中级职称占45%;初级中学A类高级职称占25%,中级职称占50%;小学高级职称占20%,中级职称占60%;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高级职称占14%,中级职称占60%;一级二等示范幼儿园高级职称占13%,中级职称占60%。合格技工学校高级职称占30%,中级职称占20%。
三、答复意见
根据《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5号)《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6号)文件精神,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根据城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级中学的功能任务、规格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分学校类别进行高级、中级职称设置岗位结构比例,城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都已经按最高类A类执行。
根据2024年4月10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楚雄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第三条:“关于岗位设置方面。人社部门按照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每年分学校类别核定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高级岗位核定岗位总量,下达教育体育部门,教育体育部门可在内部统筹调剂分配使用包含高级岗位在内的所有岗位。…乡镇学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评聘副高职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中明确,人社部门按照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每年分学校类别核定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高级岗位核定岗位总量。我县城区内目前没有相同类别的学校,所以没有办法统筹城区学校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为充分调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知也明确了“乡镇学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评聘副高职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我县鼓励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基层服务。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县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教育事业单位政策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服务,优化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优化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管理服务。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解决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下步,如国家出台新的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双柏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继续关心和支持双柏人社工作。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